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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4名博士硕士状告公司擅自引用论文 出三种判决
资料图片:你的就是我的。 一家公司将别人的论文收入了自己的数据库并出售,被284名博士和硕士告上法庭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昨日审结了这起纠纷,法院依据被告取得合法授权、取得授权有瑕疵以及未取得授权三种情况,分别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、被告赔礼道歉、赔偿原告不同数额经济损失的判决。 据悉,本案原告是涉案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作者,被告将学位论文收录入其制作的“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”,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其授权即使用学位论文,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,故诉至法院,要求被告赔礼道歉、赔偿经济损失。 根据学位论文的不同授权情况,法院作出了三种判决结果:对于原告已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,学校将该文的相关著作权转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,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后又授权被告收录入“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”的,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 对于原告没有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,但学校将该文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,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后又授权被告收录入“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”的,鉴于被告取得的授权有瑕疵,且原告的学位论文并未公开发表,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,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,并区分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,分别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00元和3100元。 对于原告没有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,学校也未将该文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,被告未取得涉案论文的任何授权即将其收录入“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”,且原告的学位论文并未公开发表,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,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,并区分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,分别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00元和3300元。据了解,在这284宗案中,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约为50件。 (记者 赵琳琳 通讯员 刁云芸)
当今中国,在一些科研院所和高校,研究员或教授成为“科研老板”已不足为奇,研究生沦为导师的“打工仔”也是屡见不鲜,更有甚者,老师之称谓已赫然被“老板”所取代。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、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对此现象深表忧虑,他九日在此间“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”上发表演讲,对“科研老板”现象大加挞伐,认为这严重阻碍创新人才培养,对构建创新型国家极为不利。 >>>详细 潘云鹤说,“中国工程院一贯重视候选人的学风道德问题,过去历次增选中严格坚持了学风道德一票否决。”今年增选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对候选人的相关考查,明确规定,对于候选人或候选人所在单位的不当行为,院士和院机关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和反映。所有不当行为,一经查实,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。 >>>详细 “今后,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将努力倡导新的科技成果评审模式,自己不再组织成果鉴定。与产业相关的成果可通过市场来评价,基础研究成果则通过论文、引用、国际会议得到公认。”这位负责人表示,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“避免滥用不切实际的评语,抵制虚假的评审活动”。 >>>详细 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人培养的基本保障,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的核心任务,教书育人是每位教师的根本职责,没有严谨的治学态度、没有认真的教学态度,教学结果是无法保证的。而且本身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教学态度就是质量的体现。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不仅对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是必要的。 >>>详细 第 页 责任编辑:教育新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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